旅客:任何到訪慣常活動地區以外地方,且逗留時間少於一年的人士;其到訪目的並非在該地參與任何有償活動。

統計暨普查局由2015 年4 月起將入境旅客分類方式由原來按原居地統計更改為按證件簽發地統計。

統計暨普查局由2008 年起入境旅客統計已不包括外地僱員及學生等人士。

百分比:佔總訪澳旅客的比例。

M代表百萬單位。

K代表千位單位。

倘統計圖並未顯示數值,表示數據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