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任何到訪慣常活動地區以外地方,且逗留時間少於一年的人士;其到訪目的並非在該地參與任何有償活動。

留宿旅客:包括在旅遊地區的住宅單位、娛樂場等地最少逗留一晚的旅客;或已在酒店/公寓安排住宿的旅客。

不過夜旅客:指未在旅遊地區的任何住宅單位、酒店/公寓,又或娛樂場等地過夜,亦沒有在酒店/公寓安排住宿的旅客。

統計暨普查局由2015 年4 月起將入境旅客分類方式由原來按原居地統計更改為按證件簽發地統計。

統計暨普查局由2008 年起入境旅客統計已不包括外地僱員及學生等人士。

M代表百萬單位。

K代表千位單位。

倘統計圖並未顯示數值,表示數據不適用。